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房子问题,我于2O15年离婚,当时在民证局协议离的,孩子归我,抚养费口头协议共同抚养,当时为了孩子上学不被孩孑的父亲骚扰,当时口头协议房子归他,如今三年了,他没付一分钱,我想起诉房子分割可以吗?孩子18岁,房子价值50万,房子写了2个人的名字
13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和财产分配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协议是否有效。如果当初的协议是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的,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该协议应当被视为有效的。 财产归属。根据您所述的情况,孩子18岁时已经成年,因此房产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孩子愿意放弃其对房产的所有权,则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产归您所有。 给付抚养费。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前夫对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进行了口头协议,并且口头协议的内容与实际履行情况不符。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夫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 诉讼程序。如果您想通过诉讼解决房产分割的问题,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指导,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问题,都应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避免因处理不当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