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有人借了我们¥3000,是1.5%利息,中间失去联系现在回来给我钱只给我3000元,利息不给。我可以问他要利息吗?
2025-04-14 03:22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约定的利息超过了这个范围,那么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支持。 在你的情况中,如果借款人已经归还了本金3000元,并且未提出支付利息的要求,你可以要求借款人归还剩余欠款。同时,如果你认为借款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规定或存在其他违法情况,可以向有关机构举报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在实际操作中仔细考虑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