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小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我自己是养女,现在已是两个孩子的妈妈,生有一男一女,老公为上门女婿,第一个小孩为女孩随我姓,第二个男孩我老公要求随他姓,结婚前说好的,可现在我奶奶、姑姑她们不同意,如果我奶奶她们执意要小孩的抚养权,请问在法律上如何判定,小孩现在还不到两个月。我养父已死。 谢谢
2024-10-31 20:52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抚养权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或被监护人的抚养和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具体处理方式可能因地区、具体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您希望保持与孩子的联系,并且认为自己更适合照顾孩子,可以考虑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抚养权问题。例如,您可以向对方提出请求,说明自己的意愿并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有能力照顾孩子。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法院调解、社会工作者等机构的帮助,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另外,考虑到您已经生有多个孩子,建议您在决定抚养权时充分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习惯等方面,以及将来可能会遇到的家庭责任和压力。同时,为了保护孩子的权益,建议您与对方协商一致,尽量避免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 最后,由于涉及到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建议您采取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遵守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尊重他人意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以期找到最佳解决方案。祝您生活愉快,早日解决家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