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妈妈在我和弟弟10岁的时候抛下我们离家出走。在我18岁未成年之前没有联系过我们。她没有和爸爸离婚就走了,然后找了男人也生了孩子,最近她回来和我爸爸办离婚,但是她没有告知我爸她在外面已经有孩子另外组织家庭了,我爸看她可怜就同意跟她办离婚手续了。我能不能向她索取赔偿。我和弟弟的抚养费,还有我爸的精神损失费。她离家这么多年已经对我们家庭造成了精神损失,走了10多年没问过我们。现在她回来离婚有一次刺激到了我们家,我爸现在精神接受不了,精神接近崩溃。
16天前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提到的情况,您的权益确实存在一定的争议。首先,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因为您们之间的关系属于法定抚养关系;其次,您也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因为您们的家庭受到了她的不忠行为所造成的伤害。然而,这些请求需要基于证据支持,并且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自己。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其他非诉讼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以避免进一步的冲突和纠纷。 最后,希望您能够保持冷静,理性对待这个情况,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