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里有一个事故赔偿纠纷不知道怎么解决,向你救助一下,谢谢。事情是这样的“2020年十二月十二号我朋友结婚叫我帮他开接亲次婚车(不是我本人的车)当天八点左右我驾驶的婚车追尾了另一辆婚车,由于当时接亲比较着急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就把车开走了。到第二天下午报交警处理因没有现场证据开不了认定书,也报不了保险。本来经过协商私了解决,现在被我追尾的车主要求去他的朋友店修车,(修车费一万三左右,被追尾车主要求先一万元定金)我和新郎官不同意,想再次报警处理调节可以吗?。”请问我们应该怎样划分关于事故的责任,和赔偿呢?谢谢![握手]
2020-12-15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