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想咨询一下,我哥和嫂子现在闹离婚,他们有三个小孩,老大女孩12周岁,老二女孩9周岁,老三男孩6周岁,她们三个从一出生到现在都是奶奶爷爷带,一切费用也是爷爷奶奶付,1.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奶奶能向他们要回所付出的钱吗?小孩又是如何分配呢?2.他们俩结婚前我爸有一栋三层的楼房,房产证是我爸的名字,在他们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我嫂子能分这财产吗?还有今年我爸又在市区买了套小产权四室一厅的房子,我哥和嫂子一分钱也没出,房产证的名字也是我爸的,这样的情况下我嫂子是否能分这财产呢?望告知
14天前您好! 对于您的问题,我会给出以下解答。 关于老人要求返还抚养费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子女成年后,父母不再负担其生活和教育费用。因此,如果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并且有能力独立生活,则不应再支付抚养费。 如果子女未成年或者尚未达到法定年龄,则可以考虑按照一定的比例来确定抚养费的承担方式。例如,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或未满18岁,则抚养费可以按照孩子的实际需要进行计算;如果孩子已满18岁并能够独立生活,则抚养费则应由双方协商决定。 房产问题上,由于您提到的房屋是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的,所以该房产属于您父亲的遗产的一部分,而您哥哥和嫂子并未参与继承过程,因此无法分割该房产。 小产权房是指没有经过正规程序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只能以租赁形式使用土地的房屋。如果您哥哥和嫂子购买了这种房子,那么他们无权享有所有权。至于是否可以分割,需要具体分析房屋的实际状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与家人沟通,明确各自的意愿,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如果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