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开校车在乡间道路上有东向西,人力三轮车从自己家小路有南向北右转弯时于我校车碰撞,碰撞位置校车左侧后轮胎上有一个停车标牌上,造成人力三轮车人重伤,我校车要承担多少责任呢,事情发生6月26日到现在责任认定书还没有下来,是不是受伤的人不出院就没有办法出认定书呢,
2025-10-04 18:15关于您的案件情况,需要具体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人力三轮车驾驶员未遵守交通规则,在没有看到或者没有意识到学校车辆存在的情况下突然右转弯,那么他应当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然而,由于目前责任认定书尚未下达,无法确定具体的责任比例。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事,并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此外,如果您认为事故的责任划分不公平,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重新鉴定事故责任比例。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争取得到合理的赔偿。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人士进行详细的咨询和评估,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