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我离婚了四五年了,有一个女儿,离婚的时候,女儿由我抚养,我没要他一分抚养费,现在他还说要和我上法庭,他要把女儿带走,
2024-10-01 03:35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权是基于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而确定的。如果一方提出要求改变抚养关系,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和支持证据。在您的情况下,您没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因此对方提出诉讼请求可能不合法。 如果您认为自己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已经尽到了自己的义务,并且孩子目前也愿意与您共同生活,那么您可以考虑是否同意对方的诉讼请求。同时,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对方的具体诉求和理由,以便更好地应对可能的情况。 最后,无论何种情况,都应尽可能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因情绪波动而导致不可控的结果。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