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盖行政公章未造成损失

2021-01-22 18:58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此情况下,单位可以向私盖公章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人进行追偿。

2021-01-22 18:58:32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2801今日律师解答 52287

相关推荐
临时工上班第一天被没收身份证说去公安那查案底违法吗 1回答
网贷10000只打1000该怎么办 1回答
故意伤害+轻伤+量刑 1回答
丈夫的负债没有能力偿还了离婚后会影响到孩子吗 1回答
夫妻之间女方诉讼离婚 1回答
欠钱不还,只写了张纸条 1回答
重庆的车拉了定西的货没有送到地方打官司去哪里起诉 1回答
故意伤害罪检察机关量刑一年半以下到法院判多少 1回答
十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2020年 1回答
我已婚在外面又和一个女人生了孩子需,孩子出生证明大算安女方身上,现在女方不要了,出生证明是他的,能改姓吗,安我身上 1回答
民事诉状书送来需要被告方签字吗 1回答
军人如果和平离婚后部队的分居补助款还会继续吗 1回答
在厂子里工伤老板说时间太长不赔偿我们 1回答
申请强制执行个人委托书模板 1回答
联系18957276821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