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送达我签了没开庭,第二次送达我不在能直接开庭吗
回答数:574
您好,可以的,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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