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场服装店面施工方在装修近竣工时发现店内商场玻璃幕墙(内层)坏了三块,经查明是在收房前就坏了的,因已收房签字 商场要求租户全额赔偿共2.3万元,现在租户跟施工方协商,由施工方承担1.5万元,租户和工程部人员承担8000元,是否合理?施工方要求出赔偿涵怎么写?

2019-07-02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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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只能靠协商,因为在交房前没有检查清楚无法确定。

2019-07-02 09: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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