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名王燕,女,现年53岁,户籍所在地:武胜县宝箴塞乡金斧村4组,我女儿段怡,现年32岁,户籍所在地:武胜县万善街道社区。因99年我与我们生产队长口头约定(无字据凭证),将我与女儿的田土交给生产队。现在土地确权,我们想要回我们的田土,曾多次与生产队及大队有关领导协商,未果,生产队的理由是:一、两人的田土已交给生产队,二、没有交提溜款,三、交回的田土已划分给别人。鉴于上述情况,是否能要回我和女儿的田土?谢谢!
8天前尊敬的王女士。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女儿曾经与生产队签订了关于田土的口头协议,并且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但是,生产队认为田土已经被其他村民占有,因此拒绝归还。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首先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您可以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规,以获取有关土地流转和确权的相关信息。 此外,如果您有证据证明自己和女儿确实拥有田土的所有权,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土地所有权并请求生产队归还土地。 最后,希望您能够积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