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一周接到法院电话要我去签字,准备开庭,是真的吗
2019-07-09 21:15按照现行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规定,法院是可以以电话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的,特别是你是原告,按我们内部的行话来说,作为原告的应诉态度是随叫随到的,不像被告,必须用传票才到庭,如果传票送达了被告,不到庭是可以缺席判决的。 关于更换法院的问题,没有法定理由是不可以的。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我们在处理管辖异议上是有原则的。7号到法院30日开庭很正常。一般情况下,如果案件不是特别简单,我们有可能把开庭时间定在一个月后,因为这是举证期限,先把时间给足。如果法院判决你不满意,可以提起上诉或在生效后向其上一级法院提起申诉。听我的不会错。绝对是内行的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