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有结婚证,离婚原因是感情不和,男方户籍所在地在东胜区。有一个孩子,5岁,当事人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财产无太大争议,当事人也不想争夺,律师费用面议,望尽快联系当事人。
2025-07-22 21:12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对方存在感情不和的情况,并且双方均同意放弃争夺财产,只希望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您需要帮助,我们建议您可以先尝试通过调解或法院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以减少时间和经济成本。如果调解不成,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律师费用,我们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可能产生的费用来协商确定。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为您提供更详细的解答和建议。 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