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离婚后小孩一直跟我,对方以每月三百抚养费,2015年他爸以我带不好为由要去,当时他也按三百抚养费并可探视联系小孩变更抚养权,他不让我见小孩和电话往来我就不给抚养费,去年他起诉我要求每月支付一千,法官说不合理消费水平增涨不到那么快于是没达成,就只按三百一月支付扣的,前几天见了小孩他爸知道了就狠狠打他并赶小孩出来,小孩就来我这不愿回去了,我该咋办
2024-12-14 10:49您的情况涉及到抚养权纠纷和家庭暴力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能力承担孩子的全部抚养费用,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少抚养费或者争取更多的抚养权。 其次,关于孩子被父亲殴打的问题,您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孩子的安全受到威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与当地社会服务机构联系,了解是否有针对儿童暴力行为的救助措施或支持服务。 最后,如果孩子的安全确实受到严重威胁,您可以考虑报警处理,确保孩子的生命安全。同时,考虑到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建议您尽量避免直接冲突,寻找其他方式解决家庭矛盾,如通过调解机构、心理咨询等方式进行沟通和协商。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重要的是要保持冷静,收集充分的证据,以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