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两年多一方单位给的职工安置补偿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回答数:57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离婚时一方单位给予的职工安置补偿费用属于个人财产,则该部分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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