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问题 事件发生过程:一女子自己接了100度的水放在桌子上,我坐在她旁边,可是桌子没有分界线,我从厕所回来,从桌子上跨过去,我当时没有感觉碰到她的杯子,她的杯子就倒了,她烫伤了,但是我真的感觉我没有碰到她的水杯,我想可能是桌子稍微动了一下,导致她水杯倒的,当时立马送他去了医院,赔了500块,她现在还要来问我要钱,说看病的钱不够,当时我也是比较紧张还以为是我碰到了她的水杯但是事后一想,不对劲,是问,在公共场合,明知道水杯温度这么高不盖好盖子,任由危险暴露在外,这件事情的主要责任是不是她。那试问如果我不跨过去,而是坐在座位上,不小心抖动了下桌子,她的水杯倒了是不是又是我的责任了,
2020-12-29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