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好!关于老宅纠纷,具体是这样的,我婆婆嫁过两任老公,第一个结婚一年后亡现在的公公是嫁进来的跟前任的家人一起生活还有两个弟弟我们管叫叔,如今过去四十年了爷爷去世了,爷爷生前把老宅分为两份一份在公公的名下,一份留给他的两个亲儿子(估计是视公公如己出)现在两个儿子想联合起来把老宅都占去供他们两家分配,对我公公说他没血缘关系没法继承,现在奶奶九十多岁受他们催使不认公公婆婆,两家人欺负一家人平时都是恐吓吓唬二老,作为媳妇想帮他们打官司苦了一辈子都头来被他们这么对待(注:因他们当时年幼爷爷身体不好公公嫁进来都负责养老养小所以爷爷对公公很好),像这种情况打官司胜算高吗?可以拿回属于公公的那一份吗?
20天前尊敬的用户, 您的情况涉及到家庭财产分割和赡养义务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老年人的子女应当履行赡养义务,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拖延支付赡养费。 针对您提到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与公公和两个哥哥进行沟通协商,了解他们的立场和需求。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公公对于老宅享有继承权。 同时,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指导,以便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律师会依据法律法规,为您的案件提供专业的意见和策略。 最后,希望您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早日解决问题。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