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零首付买了一辆车上路25万多,车子买回来以后做了一次贷款,垫资方已经拿到了他该拿到的钱,后来又陆陆续续的给了几万块钱,这个时候车子已经花了30万左右,但是现在还是要跟我要六万五,再给他六万五这个车子就花了36万多,我想咨询一下他这属于什么行为,我该怎么办
2024-10-19 13:34您的情况涉及合同纠纷。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形。 购车款与分期付款之间的关系。如果在购买车辆时,购车款和分期付款是分开处理的,那么分期付款的款项应该是在购车之后由购车人支付给卖车人。在这种情况下,分期付款的金额应该是购车价减去购车款。 垫付资金的行为。如果分期付款的金额包含了购车前的垫付资金(即六万五元),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为是欺诈或者不当得利。因为按照通常的法律规定,垫付的资金应当由购车人在购车后及时偿还,而不是在购车后再要求偿还。 违约责任的问题。如果您认为垫付资金的行为构成了违约,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等。 建议您先收集相关证据,如交易记录、转账凭证等,并且尽可能保留好所有沟通记录。同时,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避免因违法行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