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解除同居关系,房子判给女方,但是女方必须给男方几万。找了执行庭,执行庭说一套房子不给执行,还忽悠我签字,放弃执行。现在女方不给钱,也不给孩子的抚养费,还要强制执行让我给她们房本,我现在还有办法吗
回答数:531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唯一住房也是可以进行执行的,如果对方拒绝支付费用的情况下,您可以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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