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租期到期,商场不让撤场,说没有提前通知他们。租赁合同也一直没我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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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对这样的问题没有明确规定。 如果双方在租赁合同上有约定,按照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先通知对方,要求在一定的时间内交清租金;逾期不交的,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了。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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