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不能说的话结婚5年用双方的钱买了套房,房产证写他一个人的名字,这些年一直感情不和,为了孩子凑合着过,经常被男方家暴,有一夜里她拿着房产证偷偷走了,打电话给他说不认识我,我和他已经是离婚的边缘了,有两个孩子,目前我没有工作,如离婚怎么做才对我有利
13天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想离婚,并且希望获得对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等权益,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首先,您需要了解关于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法定离婚条件、离婚程序以及离婚协议的内容等。 聘请专业律师。由于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建议您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进行诉讼。律师可以帮助您梳理案件事实,制定合理的策略,争取在离婚过程中获得更多的利益。 提交起诉状。一旦决定提起诉讼,您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详细的起诉状,详细说明您的诉求,包括但不限于请求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 准备证据材料。在起诉之前,您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自己的主张。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子女成长的特殊需求、家庭暴力等。 出庭答辩。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有其他反对意见,您需要出庭答辩,阐述自己的观点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 法院判决。经过多次庭审后,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可能会涉及到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方面的细节。 执行判决。如果一方不执行法院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保持冷静,避免情绪激动。同时,考虑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