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朋友股东A合伙做生意,本人投资40万,前期因各种原因未有簽署合作協议,现因意见不合闹翻,股东A拒绝承认本人投资之40万,並打算賣掉公司所有设备。但場地租赁協议为本人以个人名義签署,与股东A无关,如果股东A擅自进入公司未经我本人同意並出售掉所有公司设备,是否触犯法律。是否能报案
回答数:766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出面解决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4877 人今日律师解答 43049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