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向您们咨询一下,我原来离过婚的,还带有一女,女儿是我抚养,现在再婚了的,当我们再婚之后我们那就占地了,我和女儿就随迁到现在老公家了,但是现在我们感情不好,他们家总是欺负我女儿,我们谈及到离婚这块了,我和现在这老公又生了一个儿子,儿子目前是对方带上的,但是国家给娃娃们都有城镇低保的,我女儿的钱全部被我老公拿上不拿出来了,还要我们净身出户,房子不想给我们,什么都不想给,还要我给小的一个孩子的抚养费,,请问我目前这种情况如何处理,还有就是那个房子我们有不有机会要到一套 结婚6年 领证 2套 拆迁款30多万 有当事人名字和当事人女儿名字 每个人55平 40多万 儿子5岁 要儿子
2025-12-16 15:31在您的情况下,确实存在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解决。以下是一些建议。 关于户口迁移的问题。如果您的女儿已经随迁到了新家庭,并且该家庭获得了城镇低保资格,那么她可能享有一定的户籍待遇。建议您与新家庭协商,了解具体的户籍政策。 财产分割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均等分配。在您提出离婚的情况下,您和新家庭成员应该共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婚姻期间对共同财产做出了贡献,例如为家庭做出经济支出或提供帮助,您可能会要求分得一部分财产。此外,由于您有子女,您也可以考虑是否可以获得适当的照顾费用或其他补偿。 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如果您的孩子仍然由一方抚养,另一方通常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具体金额应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孩子的需求以及双方的收入等因素来确定。您可以与对方进行沟通,以求达成一个公平的协议。 房产分割的问题。虽然您和现任丈夫都拥有拆迁所得的40万元,但考虑到您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这些钱可能是为了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而设立的,而不是为了你们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分割遗产时,您可能需要优先考虑孩子的需求。 寻求法律援助。在处理此类复杂情况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可以找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咨询,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最后,请记住,任何决定都应该是基于对自身利益的最大保护,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和感受。希望我的建议能帮到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