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有一个关于租房押金的问题需要咨询一下 我与2016年9月29号租了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 当时交了两个月的房租1600元 和1500的押金 但是当时双方没有签任何合同 房东给我开了押金条 但现在问题是我在11月29好号交房租的时候就交了一个月的800+318的电费 然后告知房东与12月10号停止继续租房 想退房 但现在房东就押金不给我退 还说什么必须住够半年 说当时我们是口头上答应的住半年 住不够就要赔违约金 别说剩下的房租连押金都不会给退 但是我们当时没有任何书面合同 这个问题现在该怎么解决啊?
2024-07-17 09:30您的问题涉及租赁合同和退款问题。首先,您与房东口头约定住了六个月,这通常被认为是标准的短期租赁条件。然而,由于没有正式签订租赁协议或合同,这种口头承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来解决问题。 沟通协商。直接联系房东并表达您的立场和需求。向他们解释为什么您认为口头承诺应该转化为正式的租赁合同,并说明您的担忧。同时,询问是否有其他可能的解决方案,比如是否可以退还部分押金作为补偿或者延长剩余租期以换取押金的退还。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不合理,或者房东拒绝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建议寻求专业的房产中介或其他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他们可能会能够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包括如何处理此类争议以及如何保护您的权益。 保留证据。在与房东交流的过程中,尽量收集有关口头约定、支付记录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证据。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您已经履行了所有必要的义务,并且有权获得相应的退款。 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在某些地区,口头承诺可能被视为无效,除非有明确的书面证据支持。 通过上述方法,您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尝试找到一个公平的结果。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