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没有结婚登记,有一3岁女儿,一年前双方关系破裂,男方弃女儿,女方抚养,女方想要迁回女儿户口,男方那边因为家里拆迁,不同意给迁,并且不愿抚养女儿。我们想迁回女儿户口。
27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权一般由父母协商确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和对方已经离婚并协议约定孩子归女方抚养,因此孩子的户籍应当随母亲一方落户。至于关于男方不愿意协助抚养孩子的行为,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与男方进行沟通,争取他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