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女方是1991年同居1992年有孩子,没有拿结婚证,2001年没有在一起过了,2002年认识了现在的妻子2013年结婚有一个孩子,前面女方告我重婚,算重婚吗?
2025-03-03 11:30根据法律规定,您和前妻之间的关系不构成重婚。虽然您在2001年与前妻分居,并且直到2002年才开始与现任妻子交往,但在此之前,您已经与前妻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并且有了一个孩子。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并没有构成重婚。 然而,如果您之前有过违法行为,例如隐瞒婚姻状况或者欺骗他人,那么这些行为可能会影响您的离婚诉讼结果。此外,如果前任配偶起诉您重婚,法庭可能会考虑其他证据来判断是否存在重婚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律师详细讨论您的情况并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