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给我发案件送达书什么意思

2019-10-12 10:1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 “人民法院依据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人民法院不得仅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被告住址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终结诉讼。”

2019-10-12 10:17:0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4635今日律师解答 50628

相关推荐
执行人不得力原告可以选择执行法官吗 1回答
365律师免费咨询你好在吗 1回答
孙陆军和董平离婚判决书 1回答
老婆去世她父母不同意卖房子怎么办 1回答
原告保全造成的车损停车费可以起诉原告赔偿吗 1回答
请问一下律师,人被公安部问代走,不让信什么神教,说还要坐几年窂有什么发解求 1回答
怎么继承父母的财产 不用交税 1回答
涉黄录像勒索怎么办?帮帮忙 1回答
赌博输了钱能追回来吗 1回答
骨折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1回答
去派出所做笔录为什么警官不把打我的对方用的凶器记录上 1回答
不联系也不离婚啥意思 1回答
没有用人单位的电话,劳动仲裁申请会受理吗 1回答
女方起诉离婚诉状样本 1回答
若欠款人还不了钱,他自愿砍一只手还债是否违法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