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给我发案件送达书什么意思

2019-10-12 10:1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 “人民法院依据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人民法院不得仅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被告住址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终结诉讼。”

2019-10-12 10:17:0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582今日律师解答 50099

相关推荐
如果病人家属殴打护士违法吗 1回答
老公伤残十级孩子可以凭贫困生吗 1回答
婚后房产证上有一个名字可以办理赠与手续吗 1回答
赌博输了钱能追回来吗 1回答
原告保全造成的车损停车费可以起诉原告赔偿吗 1回答
2019年9月1日新工伤法坐单位车上班途中突发疾病去世是工伤吗 1回答
下班路上逆行发生意外能不能算工伤? 1回答
别人欠我钱报警有用吗 1回答
免费律师在线解答附近律师事务所 1回答
父母为帮离婚子女争家产 用假借条打官司 1回答
老婆去世她父母不同意卖房子怎么办 1回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违反道路交通法保险还能理赔吗 1回答
老婆跟别^人搞爱昧并坚持和老公离婚女方受到法律制裁吗 1回答
父亲瞒着女儿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女儿知道后不想赡养父亲可以吗 1回答
替前女友还债的钱怎么办可以报警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