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住院期间因坐了不稳的凳子摔倒了,导致骨折,因为老人年纪大了不能做手术,只能自己慢慢恢复,本来是要出院回家的,结果不得不继续住院。 请问医院占多大责任? 老人坐凳子是因为要泡脚,陪护人去端水了
2019-06-25 16:49根据您的描述,属于医院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院应该承担老人摔伤的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