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起交通事故,我方电瓶车,对方小车,我方主责对方次责,定责时订的四六分,我发方腿部骨折休息了差不多半年时间,医药费总共用了一万不到点,现在去结案对方只愿意赔偿保险可以报销的部分,其余都不愿承担,我想咨询下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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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合理必要损失由责任方按照责任划分赔偿,主要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具体理赔细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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