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都是二婚,都有孩子,孩子也都有房子。男方也有房子,说结婚以后房子归女方,还给女方交养老保险,那么说好的房子和养老保险应当婚前写协议还是婚后男方写遗嘱继承呢?
2025-03-08 12:00这个问题涉及到婚姻法中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决定财产的分割方式。 如果双方同意将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并且已经签订了书面协议,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该协议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中约定的任何条款都应被视为合法有效,除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的情形。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了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同意将房屋留给一方,另一方有权要求对这些财产进行适当的补偿,以确保其权益得到保障。 至于养老保险,如果双方同意将其视为共同财产并签订协议,则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