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一个11岁一个8岁,我和老公是异地恋,所以当时结婚证和落户口是在娘家办理手续的,孩子户口也落在妈妈户头,并没有迁到江西,2017年老人要求我和孩子的户口迁到老公家,时过一年多,老公村里发来一纸发罚单一发几万块!说我家二宝是超生的、我就不明白了孩子都这么大了而且是迁过去的户囗并不是在那边上的,孩子生下来的时候落户都没有超生、怎么现在迁过去反而成了超生的?我想请问罚款单是可以随便开的吗?求助、求解!
2025-09-02 16:14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划生育属于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关于您提到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公民应当实行计划生育,不得非法收养子女;禁止非婚生育或者非法遗弃子女。 根据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法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同时,有关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并依法处理。 从您的描述来看,您的孩子已经满14周岁,已经具备了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因此其户籍迁移应该按照当地教育部门的要求进行,而不是以是否为“超生”为标准。 针对您提到的情况,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当地的教育部门的相关通知或文件,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