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孩子有什么要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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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无子女; 2.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 年满30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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