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扣工资合法吗?
2021-01-12 10:16《劳动法》第四条规定: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bai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4、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 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