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住院护理费标准是多少?法院有标准吗?我是驾驶员,出了交通事故小区门口撞到人了,脚背粉碎性骨折,还有2个脚趾骨折。我前期已经垫了几千块了,其中护工费2850 一天190 现在家属还要让我垫护工费,我说我现在没钱垫了,她说那就走法律程序。伤者现在没有出院,没有做手术,保守治疗,她说她大腿痛,医生说住院之前在急诊也做过CT看到没问题,我当时也在场,我就和医生说,那就在照一个看下,那天到今天已经10多天了,她也没去照,现在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2021-01-20 12:05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的确定分两种方法。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即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加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无收入或未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级别的确定根据被护理人护理依赖程度及所配制残疾辅助器具来确定。 护理人数法律解释相关规定明确了原则上应为1人,有特殊状况,参照医疗、鉴定机构的相关意见,可确定为2人及其以上。 护理天数应计算至受害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被致残而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方面确定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在其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确定的,因此在护理期限尚未届满前,被护理的受害人死亡,已支付的护理费中尚未经过的护理期限的护理费不应退还。而对于法院判以最长20年的护理期限后,受害人仍需继续护理的,可提起新的诉讼向加害人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