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一下我买房时只付了首付住进来啦,都三年啦他的房产证还没有批下来,现在卖房的还要求把剩下的钱(所谓剩下的是指贷款那部分的钱)还要近俩年还清,而且而且他们还没我房产证,一旦我掏完这钱我这房是不是也就没有保障啦?
13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在支付首付款后,开发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并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房产证办理。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完成这些义务,购房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关于剩余款项和贷款,如果您与开发商之间存在借款关系,则需要根据借贷合同中的规定来处理。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中会明确借款人需按期还款,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等。如果您认为剩余款项属于借款的一部分,那么您有权利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偿还借款。 此外,由于您的房产证尚未取得,可能会影响到您的居住权和对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及时与开发商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和解决方案。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