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发现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去到法院才了解到是被强制执行了。拿到法院复印的资料上写的是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以个人名下的车和女方个人名义下的房产做为抵押清单贷款,另外请了一个担保人,借款合同甲方没有签字,只有乙方前夫和我签字,丙方担保人签字,由于借款合同是2013年签订的,我们是2014年离婚的,离婚后房子归男方所有,无共同债务和存款。借款合同约定3个月还款,距离现在已有八年,这期间甲方从未联系过我,直至2021年1月13日本人发现银行卡被法院冻结才去了解了情况。请问我提出执行异议可以吗?
2021-01-22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