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与老婆共养育两个孩子,我们前段时间离婚了,两个孩子都判给她带,大的孩子我一个月付二千元生活费用,小的个我一切不管。可如生她把两个孩子丢给我,远走他乡不管了,我该怎么办? 大的个孩子现读初二,原本是全年级全二十五名,现在落到二百多名了,孩子现在因为他妈远走他乡不管他们了,就不肯去学校读书了。 请问我这种情况是不是我老婆要负法律责任?
2025-08-05 01:29尊敬的读者。 关于您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在法律上,如果您认为对方没有尽到作为父亲的责任,并且孩子因此受到了影响,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至于孩子目前的情况,确实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如果您的孩子因为母亲的原因而无法正常上学,这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的学业和未来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联系教育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是否可以提供帮助和支持。 同时,作为成年人,您也有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为孩子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和关心。虽然孩子是由另一方抚养,但您仍然有权利要求对方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 总之,在处理这种复杂的情感和法律关系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希望您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感谢您对这个问题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