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祖传相连老屋三间,三兄弟各得一间。25年前其中一兄弟将分得的一间屋协议转让给其哥,出让方收取受让方相应人民币并签署房屋转让协议书。但有关此屋的登记却一直在出让方名下。现三间老屋遇动迁,受让方原祖传的一间享受该有的赔偿款,而法院判还还所有权的房屋却被动迁人员解释成没有证书,赔偿款少了很多。请问律师,老屋现在还在,产权也由法院判还受让方,为什么两间屋拆迁赔偿不同。请问物权法在动迁中可以被忽悠的吗?老屋在农村,属城中村。受让方户口在城市,每年去农村老屋居住一段日子。敬请律师指点迷津。
2025-10-14 13:57您的问题是关于继承和动迁补偿的问题,涉及到物权法和法律程序的复杂性。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理解以下几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如果涉及宅基地等集体财产的动迁,需要经过法定程序获得批准,并且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的产权归属可能不是最终结果,因为可能存在其他法律规定或者司法解释对这个问题的不同看法。 关于赔偿款的问题,由于涉及到动迁政策和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以及当地的具体情况和政府的态度,所以无法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但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确保公平合理。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物权法是保护私有财产权的基本原则,但是在实践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和争议。例如,如果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或者其他法律文件,那么这些文件中的约定应当优先于一般法律规则。 关于户口迁移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户口应该与老屋一起迁移到新的住所地,那么您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移手续。同时,也需要了解当地的户籍管理和相关政策。 综上所述,解决此类纠纷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法律、政策、实际情况和社会关系等方面。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