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财产安全费,是法院收取吗?
2019-06-27 11:54您好,您说的是财产保全吗?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该项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因此,如果法院是让你承担保全费,则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法院是让你交纳保管费,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你胜诉了,保全扣押至判决书生效日止。该费用由申请方承担,你还可以请求对方赔偿你的经济损失。如果是败诉,保全的扣押时间最长可延续到涉及该项保全案件执行完毕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