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律效力的被收养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户口本上与养母的关系为侄女
2025-05-27 19:0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所谓“被收养的子女”,是指依法由他人抚养并与其形成事实上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未成年人。在实践中,“被收养的子女”通常指未成年子女,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包括成年子女。 对于被收养的子女是否具有继承权的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被收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如果被收养子女是亲生子女,则其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如果是非婚生子女,则其继承权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 被收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是否存在共同生活的事实。如果有共同生活的事实,如共同居住、共同抚养等,且这种事实持续了一定的时间,那么被收养子女可能会被视为养父母的家庭成员之一,并可能享有一定的继承权。 被收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是否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如果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被收养子女则有权利作为配偶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因此,关于被收养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被收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且共同生活了相当一段时间,那么被收养子女有可能享有继承权。但是,具体的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分析,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