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外租房合同签订一年房租半年一付,押金一个月。后面因工作原因下半年不能续租,我有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我不能续租下半年,按照合同规定房东不退押金,我能接受。我说我会住到半年截止日满搬走,房东却说住到截止日就要付下半年房租,我说不可能,他说要把我告上法庭?????这是什么操作
24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关系中存在一定的争议点。首先,关于押金的退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有权在承租人迁出后将押金全额退还给承租人,但需要扣除相应的租金和其他费用。在此情况下,如果您已经明确表示将在半年期限内搬离,并且房东也同意了您的说法,那么押金应该会全额退还给您。 其次,关于下半年房租的问题,这可能涉及到违约金或赔偿责任。如果房东坚持要求您支付下半年的房租,而您认为自己没有义务这样做,您可以考虑是否愿意承担这部分额外的责任或损失。 最后,建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端,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避免未来的纠纷,建议在签署任何租赁合同时,仔细阅读并理解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