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结婚证94年在南阳领的,后男方失踪,十九年无任何联系也没出任何孩子抚养费,现孩子已成人,我独自买房一套在宜昌,我想离婚,该怎么办离婚?房产与他有关吗?
2024-07-25 06:16您好!如果您想要离婚,并且需要处理财产分割的问题,建议您首先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协议离婚;若无法达成一致,则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对于房产问题,通常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双方能够证明该房产是您一方婚前购买或婚后由一方完全支付首付款,那么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建议您尽快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同时,也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过程,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