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河南领的结婚证双方都不是广州户口。因男方家庭暴力想离婚。男方再三哀求不离说:协议如果婚内在动手打人就尽身出户。我想问一下在广州公正处可以公正吗?有法律效应吗?
2024-10-24 17:48关于您的问题,我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在此提供以下信息。 首先,您提到的“广州公正处”是指广州市公证处。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您和配偶在婚姻关系中存在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并且希望通过公证方式解决离婚事宜,您可以考虑委托一位专业的律师或公证员为您进行公证。 在中国大陆地区,公证是证明事实真实性的活动,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因此,如果您和配偶之间确实存在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那么通过公证的方式证明这一情况,对于处理离婚事宜可能会有一定的帮助。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任何情况下都应尽可能避免使用强制手段解决问题。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争议,寻求和平、和谐的解决方案。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专业的律师或者公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