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未造成伤害是否要赔偿

2020-12-24 12:5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非法行医如何处罚:  第一,由于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对遭受人身损害的患者具体赔偿范围: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第二,非法行医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如果你婶婶没有经过医院抢救和治疗,那么,死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项费用也就没有了。  第三,受害者或者其家属除了可以主张上述费用外,还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精神损害赔偿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和医疗费用不足、被抚养人生活费确需增加等情形,受害者还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如果该“医生”,属于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或者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则构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如果该“医生”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致使你婶婶死亡,能够证明该死亡结果与非法行医确有因果关系,那么该“医生”就构成了“非法行医罪”,依据我国《刑法》规定,“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六,如果构成“非法行医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检察机关起诉,由人民法院审判。同时受害死者家属应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义务人按前述第二条、第三条的项目给予赔偿,请人民法院同时审判。  第七,丧葬费的计算及法律依据: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是指受诉法院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八,死亡补偿金的计算及法律依据: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应当注意的是要选定受诉法院,这是因为,死亡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地的标准计算,受诉法院地的选择与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有密切联系。所以当事人在起诉前可查阅当地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选择标准高的法院所在地法院管辖更为有利,在选择受诉法院时,同时需考虑诉讼的成本,如路途远近、赔偿标准的差异比例、在当地诉讼是否方便、地方性保护等因素予以综合考虑

2020-12-24 12:53:4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591今日律师解答 50194

相关推荐
法院开庭要求重新做伤残鉴定 1回答
网贷申请后,银行卡号被多加了一位,钱款未收到,需要还款吗 1回答
婚内怀孕看病的钱离婚怎么算 1回答
交通法,B2驾照酒驾降级什么时间可以增驾 1回答
手机银行转账被骗能追回吗 1回答
被砍成重伤当时报过警了,也做被砍成重伤当时报过警了,也做过伤残鉴定了,也立过案了,但是时间8年了,一直没过伤残鉴定了,也立过案了,但是时间8年了,一直没消息 1回答
刑事拘留 ,先放你出来他说等电话通知还要再去不去可以吗 1回答
在小区倒车撞死人有责任划分吗 1回答
武汉浩泽吉雅劳保用品公司就是骗子。我也被骗了4800.现在公司注销了,我该怎么办 1回答
我骑电动车跟小车相撞小车走了保险让我垫付医药费合理吗 1回答
发票已开给对方,对方一直不付款怎么办 1回答
菜鸟驿站涉嫌侵害他人财产权 1回答
事情是这样子的 我们学校安了空调 在没有和学校构成签约的情况下 我们使用了十天这个空调 (我们去了签约的地方 但是人家让我们回来了) 后来经校方查询 查到了我们用这个空调 我们也很配合校方 并保证不再使用且愿意承担电费即违约金 但是今天校方再次找到了我们 让我们不仅要交租凭费还有违约金和电费 且态度非常差我们告诉校方租凭费是每年一交 我们明年就要毕业了 校方说让一学期一交且下学期如因疫情原因不退钱 1回答
工人在工地摔伤,户口所在地是聊城市阳谷县寿张镇,工伤赔偿标准是按农村赔偿还是按城镇居民赔偿? 1回答
你好,我家女二在某家眼睛店配的眼镜,给我的信息里面有女儿的头像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