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周岁的我,在单位工作超20年以上,没邦我交社保。现辞退我。想咨询下如何能得到经济补偿?
回答数:437
您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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