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女广丰大南人。前夫因老公出车祸去逝,后来认识一个上饶皂头的男与2015领了结婚证,去年我自己以我和2个孩子的名义在广丰申请了一套廉租房,位于广丰芦林月兔家园,现在2人感情破裂闹离婚,我就是想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廉租房男方有没有权利居住,他现在就想赖在这里不走,装修房子是我自己出的钱
2天前尊敬的用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您提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婚姻关系是基于双方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建立的,因此,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财产分割应当遵循平等原则。 您已经取得了广丰芦林月兔家园的廉租房,并且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但是,您需要确保该房屋的所有权完全属于您一人所有,否则可能会导致您的权益受到损害。 关于对方是否可以长期居住在该房子里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你们之间的协议以及当地的相关规定。如果您们之间没有明确约定或法律规定,那么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尽量避免对另一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