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响应国家政策荒山绿化,我们自己开的荒山已20多了现在村里要收钱说是上面的荒山绿化如果我不承包了可以向集体或者承包人,要我的地上附着物,和开发的工时费吗?谢谢
2026-03-29 05:27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在荒山上进行绿化活动,并且获得了相应的补偿或报酬,则该土地的所有权应归您所有。因此,村里的要求可能涉及到对您的权益保护。 关于是否需要承担费用的问题,这取决于您是否已经从其他途径得到了相应的补偿。例如,如果您的荒山被政府或其他机构收购并进行了绿化改造,那么这部分费用应该由政府或机构支付给您,而不是由您自己承担。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与村委沟通,了解相关政策的具体规定以及处理方式。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合法渠道寻求解决。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