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8月20日递交辞职报告与单位领导并于9.20日离职。现公司称未接到我的辞职报告而不予发工资,并且表示不知情已给我发放10月11月社保(11月社保还未到账)。现要从我9月工资里面扣除我10和11月份的社保共计1116.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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