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我向你咨询一下,我有一个女儿在2012年被她妈妈带走了,我和妻子没有结婚证,小孩也没有上户口,一晃五六年过去,现在有她们的信索在安徽。由于五六年时间过去小孩有可能在安徽上了户口改名换姓。请问我还有权利可以去把小孩要回来吗?谢谢!
2025-10-12 23:13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并且这种关系是不可改变的。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您和孩子的母亲存在合法婚姻关系,并且您的孩子已经依法登记了出生并取得了户籍,那么您有权要求法院撤销对孩子的判决或变更其姓名。 然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注意的是,时间和空间的变化可能会影响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适用。因此,建议您首先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婚姻关系成立或变更孩子姓名等事宜。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进行相关的法律程序。 最后,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者需要具体的法律意见,请及时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咨询专业人士。